德报鲜评 | 向恶俗“婚闹”说不

2019-09-18 08:54  

德报鲜评

日前,参加了一场婚礼,由于个别宾客过火的“婚闹”行为,让新郎新娘尴尬不已。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婚闹”已经成为公害,闹新郎、闹新娘、闹伴娘伴郎,甚至新郎的亲属都难逃一“劫”。

从传统习俗角度看,适度的闹婚能够活跃气氛,让婚礼既喜庆而浪漫,又有趣而温馨。但凡事过犹不及,一旦超了限度,非但不能传承习俗,反而破坏了文明风尚。“结婚三天无大小”“婚姻越闹越幸福”之类观念为恶俗“婚闹”提供了借口。而且,婚礼当天,来的都是客,即便个别人行为出格过火,彼此也不好撕破脸皮。于是,有的地方“婚闹”演变成了 “整人游戏”。恶俗“婚闹”既违背了婚礼的本意,又污染了精神文明风气,而且有的涉嫌故意伤害,触犯相关法律,成为精神文明发展的毒素。

相关部门应当采取行动,整治恶俗“婚闹”,让婚礼回归本来意义。民政部门在发放结婚证时应告诫新人要文明办婚礼,并签订“抵制恶俗婚闹承诺书”;共青团组织要发起遏制恶俗“婚闹”、倡导喜事新办的活动;妇联要围绕妇女维权,开展杜绝骚扰亵渎伴娘、新娘主题活动;公安部门要加大劝导、纠正、执法力度等,通过行政手段约束变了味的“婚闹”。

市民是推进移风易俗、树立婚礼文明新风的主体,要自觉抵制恶俗“婚闹”,不参与内容粗俗、格调低下的“婚闹”行为,而应换位思考,为热爱生活、忠于爱情的新人献上真挚祝福,留下美好回忆。

新郎新娘及其家人应成为文明婚庆的主导者。新人及亲属可提前向亲朋说明恶俗“婚闹”的不良后果,表达希望举办一个文明和谐婚礼的意愿。新人还应节俭办婚礼,抵制铺张浪费,让婚礼充盈着幸福、美好。

本报评论员|张明昭

德州24小时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