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助推企业年报公示,截至目前,企业年报率73.26%,居全省第四位

2021-04-19 15:28   德州日报

4月19日,记者在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企业年报率73.26%,居全省第四位。

市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意识,把年报公示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助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召开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直接部署,强化对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各种专项行动、服务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同步开展年报工作。

春节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在德州日报发布了年报公告,并在新媒体和网站上做了大量宣传。针对一些年报意识淡薄的企业,该局协调市行政审批部门,在各级行政审批窗口安排专人进行年报政策宣传。在主要办公场所、大型商超、市场、工业园区等场所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及户外广告屏幕滚动播出年报公告、公益宣传片。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年报宣传材料2万余份,发布线上公益宣传片、宣传文章16期。

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代理记账机构、市场开办方、商业体管理方等社会机构的力量,增强年报动员力量。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办事处、工业园的协调配合,通过他们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年报。

加大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督促一批、公示增加一批;吊销一批,基数减少一批,使年报工作既有“加法”又有“减法”,第一季度,全市已完成企业清吊804家,引导注销企业80家。

为避免企业信誉受损,我市全力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培训工作,针对企业因人员变更、操作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做好指导,及时解答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问,提升年报公示质量。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年报督导人员、代理记账机构培训20余次。加强企业诚信教育,举办企业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约谈往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代表,强调依法按时年报的重要性。建立日常约谈教育机制,要求各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并作出承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年报公示不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年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凡是在我市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市场主体,还没有年报公示的企业,尽早登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报送年报公示信息并公示,避免后期集中填报出现网络拥挤卡顿。

德州日报社新媒体出品

编辑 记者|王露 通讯员|王华 尹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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