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德州公布一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问题

2019-09-04 19:42  
为激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王振松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6月,夏津县委、县纪委分别收到署名为某景观建设公司的信访举报,反映该县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主任李刚同志“故意以各种理由拖延签订合同,造成夏津县某城市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怀疑公司实力”问题。经夏津县纪委调查核实,2018年6月1日,德州斌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振松借用某景观建设公司资质参与夏津县某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夏津县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对反映该景观建设公司投标资料造假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其提交的相关项目验收报告所盖公章系伪造,项目实际尚未竣工。因调查过程中未签订合同,王振松冒用该景观建设公司名义并偷盖公司公章举报李刚同志,以施压达到尽快签订合同、承接工程的目的,属诬告陷害行为。2018年7月,招标代理公司取消该景观建设公司中标资格。夏津县住建局对德州斌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及王振松作出两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处理决定。目前,王振松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诬告陷害他人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信访举报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线索的重要渠道。但为了谋求个人私利的诬告陷害行为是对举报监督本质的背离和信访权利的滥用,违反了法律法规,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诬告者不容轻纵,担当者理应呵护。各级党组织要落实落细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切实推动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落实落细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精准运用纪法标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执纪执法。对不实信访举报,依规依法澄清正名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既为干事担当者“撑腰壮胆”,又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让诬告者自污、陷害者自陷,彰显保护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正确行使权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人论事、反映问题,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积极担当作为、敢闯敢试、埋头苦干、无私忘我,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来源|清风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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