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这些部门单位被停止文明单位资格,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履职不力

2019-12-06 18:00  

12月6日,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停止部分文明单位资格的通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各文明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级文明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交警直属一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交警直属三大队,市级文明单位交警直属四大队、德城区城管局、陵城区城管局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中履职不力,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市公共汽车公司、德州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银行德州分行、移动通信公司德州分公司负面清单扣分较多。

按照《德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市文明委决定对市公共汽车公司停止资格6个月,德州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资格3个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交警直属一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交警直属三大队、交警直属四大队、德城区城管局、陵城区城管局、建设银行德州分行、移动通信公司德州分公司停止资格1个月,凡发放精神文明奖的单位相应扣发精神文明奖,特此通报。

希望全市各级文明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扎实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文明创建排头兵作用,始终保持文明单位先进性、权威性。

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记者 王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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