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德城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烧退热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2020-01-31 12:06  

 通知

德城区各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加大感染人群及疑似感染人群摸排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 I 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形成群防群治的防控体系,现要求:

即日起,全区各零售药店,主动承担购买退烧退热药品顾客信息登记任务。凡前来购买退烧退热药品的顾客,一律登记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询问其购买药品是自服用还是给其他发热人员服用,若非本人服用,一并登记发热人员上述信息。

信息登记完毕后,立即上报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上报电话:0534-2628052。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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