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强化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监管 |异常现象、违法行为,德州市发改委将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

2020-02-15 16:43   德州日报  

为做好我市保价稳供工作,引导群众合理消费预期,贯彻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市发改委“四举措”加强我市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启动价格监测应急制度,加强市场巡视,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认真落实价格数据信息“日监测,日报告,日发布”制度,对价格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预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会同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迅速行动,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不得超过35%,有力打击哄抬物价、囤货居奇的违法行为,稳定市场物价预期。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领导和人员加大市场巡视巡查力度,积极落实稳定市场物价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维护价格秩序,严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省市媒体、公益短信等快捷方式,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渠道,切实扩大疫情防控期间价格信息覆盖面,稳定消费预期,引导居民合理消费。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向超市、农贸市场和药店等经营者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促进经营者严格自律,抵制违法行为,稳定我市价格运行秩序。

由于疫情影响,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购买仍然集中在大型商超,从最新监测的数据和市场巡查分析,2月15日,我市大型商超居民生活消费品供应充足,品种齐全,价格较昨日总体稳定,小幅上涨0.22%,与上周同期持平。重点监测的55个品种17涨10跌28持平,粮油价格继续平稳运行,鸡蛋价格连续5日下降,猪肉价格窄幅上涨,蔬菜价格稳中有降,水果价格小幅上涨。预计后期随着疫情防控措施效果逐渐显现,保障复工复产,畅通绿色通道,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将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今后,市发改委将继续加强监测预警和市场巡查,毫不松懈,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现象和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门。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袁霞

编辑|石秀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