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体局:学生违反交规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

2021-06-01 06:09  

     

 5月31日,德州市教体局召开交通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动员教体系统上下迅速行动、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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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四区教体局局长、分管局长,所有学校(含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四区创城专班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学校要切实履行好教育引导职责。确定每年6月份第一周要作为交通文明宣传周,开展“文明交通,人人有责”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门口相应区域要合理规划设置禁停标志和家长等待区域,要结合周边路况,科学划定合理的通行标示,要在学校周边关键位置安装摄像头,抓拍学生交通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纳入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考核。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置多个出入口,上学、放学时全部打开,增加人员分散速度,减少聚集。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要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安排家长志愿者、学生志愿者执勤,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相关部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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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各学校可以将学生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与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挂钩。凡是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及时通报到学生本人及家长,并计入个人量化,取消个人评优资格;如屡教不改,则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认定为“不合格”,从而使学生对规章形成“敬畏之心”。

会议强调,此次交通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出真招、见实效,标杆学校要带头先行,争取出经验创品牌。市教体系统创城专班正在拟制《学生不文明交通行为处罚办法》,针对学生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惩戒,既要让学生受震撼,也要让学校受触动,确保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常态化长效性。

德州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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