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德州经开区一企业被处罚

2021-06-04 20:31   德州日报  

6月3日,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辖区一家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企业进行处罚。

近日,经开区公安机关在巡查中发现,辖区一企业网站自开办以来,长期未进行有效管理,企业网站被篡改跳转至一赌博网站。该网站未按照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不仅常用的网站要做好维护,闲置网站也要留意被攻击的风险。今年以来,经开区有多家网站因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企业需要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及注意事项,主要包括: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定负责人并采取防范网络攻击等危害行为的技术措施;重要数据及日志要存档,若遭受攻击事件,有责任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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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刘恩锁
编辑 屈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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