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之窗 不能忘却的记忆|抗日英烈石长海

2020-01-19 16:35  

石长海(1894—1942)  庆云县柴林庄村人。兄弟三人,排行老二,家赤贫。30多岁时,为生活所迫,到天津部队当兵。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到家乡参加了抗日救国军,任司令部手枪队队长。1938年秋,带领手枪队员在庆云城北玉皇崔附近挖好陷阱,截击了日寇汽车一辆,击毙日军9名,截获2门小炮、几十支步枪和大批弹药。1939年,参加八路军,担任骑兵连连长,不久,随军去鲁西,后又调回本县工作。在县抗日民主政府指示下,与李子贞等组织了锄奸团,担任团长。他刚直勇猛,胆大性烈,带领锄奸团除掉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汉奸和通敌分子,狠狠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任庆云县大队副大队长。冀鲁边第三军分区成立后,任军分区司令部手枪连连长。经常带领10余名战士摸据点、打伏击、歼日寇、除汉奸,身经百战,屡立战功,使敌人闻名丧胆。1941年夏,他曾带领几名手枪队员,化装进入任家村。趁群众赶集打死了一个汉奸头目,吓得汉奸队长“张扒皮”钻进县城。一次,得知县城汉奸队购进一批子弹,他带几名手枪队员,直抵汉奸中队长王道广住所,用软硬两手,迫使王道广派伪军抬着满筐子弹,交给城外等候的手枪队员。

1942年秋的一天,他带8名队员住在小马村,不料被敌人告密,县城、任家、板营等据点的日伪军200多人,包围了村子。他率领队员突围而出,当发现少了1名队员,又率众冲入村中,将其救出。在激战中,身负重伤,养伤未愈,逝世于石官堂村。

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冯腾飞


×